不出一日,托普斯就赚够了足够的钱,比疯子躺尸一个月还要多得多。
“看样子得换个出行工具了!”
疯子双手数着大把钞票说道,还偷渡什么?有着钞票当然是坐飞机喽!
当然这些钞票还不够,于是疯子满眼精光落在托普斯的身上,嘴角勾起一丝诡异的弧度。
是的,他决定多留驻两天时间,让托普斯多为他赚点路费,随便换上一身行装不然机场回把他轰出来。
托普斯则美滋滋咀嚼着鸡肉,这是它今天优秀表现的奖励,对疯子的想法浑然不知。
第二日,疯子换了一个地方依旧把托普斯放在碗里,自己戴上墨镜靠在建筑物上睡觉。
果然不出一小时,托普斯就吸引了很多人,对种种诱惑浑然不动的托普斯一见到钱就双眼放光,屁颠屁颠的涌上去。
不出意外托普斯又赚足了钞票,两天时间三四万法郎乐坏了疯子。
托普斯又啃着比昨日还要大的一块鸡肉,那是因为疯子不相信托普斯一定可以赚到钱,万一只是一个意外呢?他必须得保存财力,今天托普斯算是证明了自己疯子也不吝啬花了五十法郎买了一大块鸡肉,大指姆班大小.......
第三日结束,疯子美滋滋的数着钞票,足足六万多,买一张飞机票需要四万多,一身行装需要一万多,还有一万........那就再给托普斯买块鸡肉吧,不出意外的托普斯又啃起一块和昨日一模一样的鸡肉。
第四日,疯子先去服装店给自己买了一套衣服,一套黑色的西服,配上一双黑色的假皮鞋给疯子添加了几分英气。
疯子摸了摸自己金色的长发,得去修理一下,于是又进入一家理发店,本是一脸嫌弃的店员看到疯子掏出一把钞票时,挤着一副臃肿的猪脸前去献媚。
钱真是个好东西.....
疯子心里这般想道,怀里熟睡的托普斯应该也是这样想的,那张狗脸上勾起一丝弧度,应该是在睡梦中还沉溺在昨日的鸡肉上。
乱糟糟的金发经过修理,让疯子瞬间变成一个绅士,完美的躯体撑起西装的庄重,金色的大背头又给疯子添加了一股霸气。
没有乞丐造型的疯子则是极为英俊的,毫无杂质的秀气面孔,幽蓝色的眼眸子总是透露出一丝忧郁。
“启程了,托普斯!”
疯子看着怀里的托普斯说道,他用那件破碎的大衣将托普斯裹着,好歹也是改变自己现状的狗,也应该得到应有的待遇。
一人一狗走向飞机场,疯子购买了一张飞机票得知狗也需要票,忧郁的眼神瞥了眼狗子。
这狗....不是我的~
疯子嘀咕着,考虑到狗子还能给他带来收益于是买了一张狗票。
十分钟后疯子顺利的出现在飞机上,这是一架超大型的客机一次能承载一万人,很久没有接触过这种东西的疯子很是新奇,不由的多观摩了一番,引得飞机上不少社会高层的鄙视,也不知道鄙视什么,都是坐的经济舱.....
不久后,所有人都感到一震,飞机的推动器开始运作,慢慢的从跑道跑了起来。
疯子靠在窗边看着倒飞的景象眼眸子变的深邃起来,这次回M国自然是要去处理一些事。
他是谁?他就是当年菲德尔误杀的政客的儿子,托恩贝斯。
他和菲德尔因两人父亲的关系,本是很要好的朋友,可因五十年前那一夜两人也彻底决裂,成为生死之敌。
菲德尔后来很后悔,告诉疯子这条命留给他,等他实力足够强大了就来取。
但后来M国政坛大震动,一次大血洗在政坛展开,很多人都受到无辜波及,其中就有疯子一家。
疯子在家人的掩护下成功的逃跑了,五十年过去了,菲德尔没有找到托恩贝斯还以为已经死在那场政变中。
正因为如此,菲德尔更加愧疚,同时也做出了成全杨门的举动,否则他一定会留下这条性命等着疯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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